| 大卫刘简历及演讲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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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 次 来源:本站 2006-5-12 8:17:02 作者: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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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David S.C. Liu 中文名:刘仕诚 (美籍华人)
 现任:《纽约时报》亚太区资深顾问 美国长岛大学新闻系教授 亚洲传媒公司执行董事 《中外论坛》出版人
曾任中美建交后美联社首任驻华联络处代表,长期担任美联社外语报刊市场部主任。 大卫•刘与美国主流媒体、出版商高层主管有广泛深入人际资源。他一直致力于促进中美业界交流合作。 2005年在新加坡与庄懿铭先生创立中华世界网(www.zhphotos.net),该网为全球中文媒体图片新闻网络平台。并于2005年9月出席第三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在论坛上正式宣布中华世界网开通运营。
首届中华版权国际合作推进会演讲提纲:
介绍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 1、 各国版权法有所不同 2、 版权保护强度不低于伯尼尔公约 3、 各国必须相互合作以确保版权保护
什么是“版权”? 版权包括: 1、 已出版和将出版的文学作品 2、 科学和艺术作品 3、 无论用何种表达方式,倘若是可以用一种切实的或实质性的形式确定的作品(看见、听见或者触摸到),就要受到保护。
版权保护始于何时,有什么要求? 作品是实际被创作出来的并可用一种切实的形式加以确定。
版权保护终止于何时或届满? 伯尔尼公约确立的一般性的、最短期限为作者的一生及其去世后50年。 影视作品和摄影作品的最短保护期限分别为自被创作出之日起的50年和25年。
“以上适用于签署了伯尔尼公约的任何国家,并且作为最短保护期限。”
什么是国际版权?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世界版权协议(UCC)
国际版权法受众多国际条约、协定和各国法律的影响
“国民待遇”要求,意味着每一个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必须对国外作者和其国内作者提供相同的保护。
版权保护的程序: ——双边磋商 ——国际版权法律服务 ——商业计划和战略定位 ——广告和分销渠道 ——版权费和标题转让
结论 趋势和政策
责任编辑:刘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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