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计显示文化产业人均创造增加值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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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 次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7-7-9 16:33:02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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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结果显示,2006年我国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123亿元,同比增长17.1%,超过当年GDP增长速度6.4个百分点,对GDP贡献率为3.41%,拉动GDP增长0.36个百分点,人均创造增加值4.52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132万,比2004年增加136万。近几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增加值呈现逐年提高的态势,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别为3.45万元、4.02万元和4.52万元,2006年比2004年增加1.07万元。
目前,文化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增长势头强劲。2006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比2004年增加16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5年增长17.1%,在2005年比2004年增长18.7%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等“核心层”增加值为2038亿元,约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0%。
责任编辑:李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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