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的主任刘平律师,几乎见证了近年来所有重要的数字知识产权诉讼的司法实践。他认为,当传统介质的盗版已经“无药可救”的时候,数字版权保护还有一线曙光。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话题。
版权保护不是一个新课题,也不存在是非的争论。但当“版”与时俱进时,“权”的主张就开始混沌了。随着互联网以及无线技术的发展,版的介质极大丰富,同时版的复制也极大便利:一本书、一首歌、一个电影、一个软件,几分钟、几秒钟,就可以复制、传播,在这种情况下,权的维护便成了一个新的问题。数字版权保护,便显得那样紧迫。这个保护,不仅仅是对知识产权所有人利益的维护,更重要的,是对数字时代业界生存的秩序维护以及对消费者数字消费良好习惯的培育。
毫无疑问,在数字版权保护进程中,数字娱乐或者数字内容产业链各方,是最关键因素。如果数字版权保护受到挑战,那首先是来自这个产业链中的不良者。只有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数字娱乐和内容产业的商业环境,才能从源头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所以,随着娱乐业与电信业的不断融合,网络接入者和业务提供者等产业链核心元素,对于数字版权保护扮演重要角色。这也是国内外所有关于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司法实践,都无一例外的判令网络和业务提供者侵权的重要原因。
国庆前夕,通信产业报举办了一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尖峰论坛,这是一次小范围的讨论。叫尖峰论坛,实际上是为了让大家能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与会的嘉宾包括了版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唱片公司的代表、 CP / SP 的人士、移动运营商的代表、以及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方案的提供者,基本代表了产业链各方。在所有的发言者中,业者表达了对数字娱乐产业大市场的极大兴趣和对数字版权保护的深切关注,但更可喜的是,都无一例外的表达了对数字版权保护的坚定信心。
中国数字娱乐和内容产业还刚刚起步,在这个时候,业者就坚定不移地从产业链重要环节保护知识产权,实在令人欣慰。如果业界能真正坚定携手,那么,版权保护不仅仅是有一线曙光,而是希望很大。中国数字娱乐和内容产业也不仅仅是仅有希望,而更可能在数字时代实现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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